一、公共基础平台课和学科基础平台课设置
1、公共基础平台课共34学分
2、学科基础平台课共34学分
二、专业培养方案
环境科学专业
1、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环境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理部门、环境评价公司、污水处理厂、工矿企业等单位从事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和环境工程技术开发工作,或者在教育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环境科学及其相关学科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生源。
(2)专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当全面了解环境科学的理论体系,熟悉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重点掌握环境监测技术与环境评价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具备较好的科学素养和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化学、数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系统地掌握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良好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
③掌握环境法和环境管理的基本方法;
④有较强的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工程设计的能力;
⑤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⑥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心理和身体素质,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在3-7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
毕业总学分为164学分,其中必修课96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4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34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28学分);选修课51学分(专业选修课43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17学分(其中包括“专项学分”5学分)。
4、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课程 性质 |
合计 |
必修课 |
选修课 |
实践性教学环节 |
公共基础平台课 |
学科基础平台课 |
专业基础平台课 |
小计 |
专业选修课 |
公共选修课 |
小计 |
专业 实习 |
毕业 论文 |
专项 学分 |
小计 |
学分 |
164 |
34 |
34 |
28 |
96 |
43 |
8 |
51 |
6 |
6 |
5 |
17 |
占总学分百分比(%) |
100 |
20.7 |
20.7 |
17.1 |
58.5 |
26.2 |
4..9 |
31.1 |
3.7 |
3.7 |
3.0 |
10.4 |
5、主干课程及教学特色课程(如双语课程、精品课程等)
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学、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生态学、环境土壤学、环境经济学、水污染原理与防治、大气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环境微生物学。